
我想大家也應該聽過這問題,我初中時聽過,上年中文老師又問過,那是一條關於律師和徒弟的問題:
(大約如此,細節不礙當中要點。)
有一個學生跟一名律師學習,律師向學生表示,畢業後若打勝第一場官司才要付學費,若不,則可不付。畢業後,學生卻立即向法院提出訴訟,要求法庭判他毋須付費。法庭上,學生辯稱若他打輸,按照協議就不用付學費,勝了就按照 法庭判決,亦不用付學費。之後律師卻指出學生按照協定,學生勝了官司便要照協定付清學費,輸了就按照法庭判決,付學費。究竟誰會贏?
當時老師說法官最後判定律師勝利,學生應付學費。雖然這樣,我認為這只是先後辯稱的問題,後辯像較有理,所以律師勝。但其實當中有多個可辯之處:
(俾錢?俾個膠你就有份!)
1) (網友)該官司學生是否自辯?若不,問題不成立。
2)(我流)究竟法庭所判決的是否關於該協議/合同的成立與否?若是,律師必輸,因為官司若是學生贏了,該協議/合同將被推翻,『打勝第一場官司才要付學費』 這已不成立,所以學生毋須付費;官司若是學生輸了,該協議/合同成效,因學生只須在『打勝第一場官司』的條件下才要付費,既然輸了,又何須付錢?律師所爭辯的理據基於協定,推翻協定就無法收錢,履行協定也無法收錢。
究竟有誰會這麼傻會教人前設這些玩死自己的條件?我是學生的話,就必定去打官司。還是不去跟這樣的師傅?這麼白爛的邏輯陷阱也給自己,這師傅好極有限。
各位有何高見?不妨指教。我流愚見,不要見怪。
(PS:突然興起要寫這篇文……orz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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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hapmanhk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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